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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处理,领导靠边站

-----张凯律师系列谈河大飙车案之三

河大飙车案惹怒全国民众,太多需要我们驻足把玩的地方,我们甚至无需学富五车而只要有勇气和良知就可以解读中国式司法怪圈,或许只要有孩子般不谙世事的眼睛,就可以说出皇帝新装的秘密。省长发话、央视专访、解聘律师、受害人失声,似乎每一个环节都让我们惊讶而又熟悉。

我一直在想:“我爸是李刚”这样一句身份表达何以引动众人,怒不可遏?这种愤怒的源头到底在哪里?

飙车案事发,我们熟悉的听到了行政长官的发言。河北省省长陈全国表示:对于河北大学校内的醉酒交通肇事案要“依法严肃处理”。听到这样的声音总是先让人有点兴奋的,能够依法处理当然是我们老百姓足以欢呼雀跃的事情。只是冷静下来,看到这个词严义正、被很多人叫好的表达,却发现总觉得有点别扭,这种别扭思寻了很久却无解。终于还是在“我爸是李刚”这样充满奥秘的表达中寻到答案。怎么河北这地界,依法还要行政长官发话?如果依法需要省长表态,那么省长不表态的时候,是依什么呢?该省长表态后,新闻大肆渲染,让人不解。依法天然区别于依人,本应该是社会处理问题的常态。而新闻光环笼罩下的这位省长发出依法处理的表示,抢占了法治的制高点。总让人觉得此次李刚事件是按照省长的意思而依法处理,原来,这法是依还是不依,要看省长了,如此岂不是又回到了依人的价值原点。

人们对于李刚事件的愤怒恰恰在于:民众质疑李刚等官僚是否依法,还是常常可以任意摆布法律,是否此等官僚常常既可以发出依法处理的命令,同时也可以发出相反的命令,进而法律成为工具,为其所用。

同时,李刚本人也公开表示了“依法处理,绝不袒护”,这让人更加狐疑,难道处理李刚儿子的“法”还在李刚手里?

进而想大胆的推问一下,如果肇事者李启铭爸爸是个省长,那应该谁来表示依法或依照其他呢?想来,河北的法院一定做的很辛苦,总需要揣度领导的意思。省长说的“依法处理”当然没错。然而,下次省长没表态的时候,他们该依什么?多半最后法院沦为依领导态度处理了。省长表示依法处理,就一定有依其他处理的先例,而且依法处理一定不是常态,而是例外了。因为谁会对常态做出表示并有新闻大肆宣传呢?

这本来是司法系统的事,这位省长非要掺和,到底是要表明河北司法大公无私呢?还是要表明自己的权力可以干涉司法呢?岂不知:之所以常常不能依法处理,就是因为各种官员的指示、表示、漠视太多。让我们的法律就像一个破棉裤。

这位省长的原文是“依法严肃处理”。这也是一个让人颇为难解的句式,依法可以严肃当然也可以不严肃。这里面似乎已经泄露天机。此表达简直神来之笔,基本把我们现有的5种处理模式表达了出来,包括:依法严肃处理、依法不严肃处理、不依法严肃处理、不依法不严肃处理、依法严肃不处理。每种模式都有一大堆故事。所以当发生其他四种情况时就让我们纠结万分,无处言说。

省长陈全国还表示“撞了人还逃逸,对死者不闻不问,该事件已经对河北省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原来这位省长关心的也并非是否真的依法处理的问题,而是形象的问题。不知道这位省长对死者是否有闻有问。但此事破坏了河北形象是要不得的。据说:李启铭撞人后被拦截下来第一句除了我爸是李刚之外,还说了一句:“看把我车刮的”。看来李启铭开车撞人后,首先看重的也是形象问题,小伙子看重的是小形象,大省长看重的是大形象。                         

目的决定手段,这依法处理当然也要围绕这形象展开。如此这般,那么多的不解就豁然明白了。

依法治国已经提出很久,而在我看来,依法治国的核心不是依法治民,而是依法治官、依法治吏。换句话说:这位省长本来就是被法律治理的对象,应当心存敬畏、颤惊而不是如此自信的发号施令。法院处理时,领导们靠边站,这是法院的事,和你没什么关系。当你可以对某个案件公开表示依法严肃处理的时候,不公开表示的时候,就让人满面狐疑,不知道是怎样一般处境了。

北京律师: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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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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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的律师。信仰上帝,喜欢自由。一生走窄路,永远站在弱者一边,哪怕他不正义。 email: lawyerkai@gmail.com msn: lawyerkai@hotmail.com 推特:lawyer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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